【警钟长鸣】“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

时间:2023-03-29作者:纪委文章来源:js5金沙6038主页通道(航空学院)浏览:196

警钟长鸣——“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

 

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廉洁文化,永葆清廉本色。“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这是“三反”运动时期惩处的一大要案,也是新中国反腐倡廉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于1931年和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老干部,为党为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为中华民族独立和新中国成立建立过显著的功绩。刘青山参加过高阳、蠡县的农民暴动,曾被国民党逮捕,在敌人的严刑逼供下,坚贞不屈。张子善1934年被国民党逮捕入狱,曾参加狱中的绝食斗争,在敌人面前表现了共产党人的英雄气概。案发时,刘青山系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系任天津地委书记兼专员。在革命胜利面前,在和平的环境里,他们没有经受住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逐渐腐化堕落,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1950年春至195111月,刘青山、张子善假借经营机关生产的名义,以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方式,窃取国家财产总计达170余亿元(折合今币170余万元)。

在天津地区,这两个人甚至还被封上了“刘青山思想”和“英明领袖张专员”的称号。刘青山为压制党内民主,建立自己的封建统治秩序,无耻地称自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在“刘青山思想”和“英明领袖张专员”的影响和拉拢下,天津地区党组织的党风被严重败坏,弥漫着比阔气、比享受、比生活的不良风气,贪污、腐败、挥霍等现象非常严重。后经查处,天津地区14个县镇中有10个县镇的主要领导干部受到处分。

但有一批坚持原则的共产党员,对其违法乱纪行为,始终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斗争。当时的天津地委委员李克才,虽然多次受到刘青山、张子善的排挤打压,但他从未屈服,在19511121日召开的河北省第三次党代会上,李克才第一个发言,揭发刘、张两人的贪污腐败行为,参加会议的张子善当场被逮捕,刘青山因出国未归,晚捕数日。

1952210日,两万余人参加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宣布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该二犯全部财产,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了公审大会,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正义的审判。两个月后,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反贪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公布施行。

有人也提出过根据他们的历史贡献,能否将功折罪。毛泽东坚决地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化变质,让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认识到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自此成为教育全党的典型案例。许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至少二十年的安定。钩沉史事,七十年前的两声枪响,依然警钟般振聋发聩,让人深思,警醒着我们新一代共产党人务必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拒绝腐败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