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教职工的健身需求,丰富广大师生文体生活,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羽毛球场地是教职工进行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侵占场地,工作时间15:30后方可活动。
2.为充分利用资源,每次打球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3. 严禁穿带钉的硬底鞋进入场地。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剂等危险物品进入场地。
5.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个人不得私自开启场地灯光。
6.运动队使用羽毛球场地,须事先提出使用计划,经批准并向管理人员备案后方可使用。
7.进入场地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任何人员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追逐打闹,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驱逐出场。
8.进场地参加运动的人员,请爱护场地器材设施,凡人为故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及照价赔偿。
9.注意安全防范,自行保管衣物等贵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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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