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高校工委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体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发现推荐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上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2011年以来已经受过省委或省委高校工委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成绩显著,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服务、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谋划,认真遴选推荐,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师生公认,能够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2.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单项不超过1个(人),如无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可不进行推荐。学校将根据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择优向省高校工委推荐表彰。
3.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推荐对象撰写事迹材料,确保真实、具体、生动、鲜活,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参考典型经验材料撰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参考通讯体裁撰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作为遴选拟表彰对象的重要参考。
4.各基层党组织请于5月16日14:00前将推荐对象纸质材料报组织部,主要包括推荐先优审批表、先优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将推荐先优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推荐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推荐先优审批表、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先优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上报材料的版式要求见填表及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3)
联 系 人:姜玉美
电 话:6819022
电子邮箱: byndzzb@126.com
附件:1. 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2. 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3. 填表及有关事项说明
2016年5月12日
党委组织部